中卫市第九中学综合楼、实验楼、门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卫市第九中学综合楼、实验楼、门房建设项目已由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卫发改发【2020】40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2019年-2020年改善薄弱环节与能力提升改造项目专项资金和市财政配套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中卫市第九中学综合楼、实验楼、门房建设项目;
建设
计划工期:
240日历天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要求的所有内容。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的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外地企业须提供一级), 并具备有效的 B 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投标人须在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登记企业信息;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注:本项目施工为电子标,请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详细要求制作提交投标文件。
4.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17日起至2020年4月24日17:30时止在 (
宁夏和利信建设工程咨询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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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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