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新科路(永宁大道-创盈路)市政道路及新惠路桥梁工程 >第三方检测监测项目 > > > > > > >招标公告 > > > > > > > > > > > > 就参加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新科路(永宁大道-创盈路)市政道路及新惠路桥梁工程第三方检测监测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本公司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休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 >投标单位(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2020年 月 日 > > >
> >附件二: >联合体协议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联合体主办方单位名称) 为主办方,(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 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所有投标资料需要盖章签字的全部由联合体主办方盖章签字,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5、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6、本投标协议同时作为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共同委托联合体牵头人的员工为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 > > 联合体主办方:(盖章) > 法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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