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电厂石灰石(粉)年度长约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具体情况见下表:
包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 |
交货地址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服务期限 |
第1包 |
石灰石 |
CaO≥50% SiO2<2.5% Al2O3≤0.29% |
国华准电 |
吨 |
80000 |
接到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 |
一年 |
石灰石粉 |
CaO≥50% SiO2<2.5% Al2O3≤0.29% |
吨 |
500 |
接到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 |
一年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具有有效的矿源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如不是投标产品制造商的,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经销授权书;
3.1.4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专业机构出具的所供货矿源石灰石样品化学成分检验报告,且参数必须满足招标货物的要求;
3.1.4投标人应具有所投标产品的运输能力或委托第三方运输,保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用运输车辆,提供车辆自有或租赁合作证明资料;
3.1.5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的制造商、经销商、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3.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7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具有不少于3个合同期限均在一年(含)以上的石灰石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的结算发票(发票金额不限)。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4月24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4月29日 16时0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6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