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热电厂1、2号机组精准喷氨优化改造工程招标人为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长春热电厂1、2号机组精准喷氨优化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
2.2招标范围: 长春热电厂1、2号机组精准喷氨优化改造工程的设计、供货、施工、调试、性能验收及售后质保。详见技术规范。
2.3工期:通知中标次日起计算30天内完成全部改造设备供货,并运抵至招标方施工现场。施工工期:2号机组30天,初步定于2020年05月15日开工;1号机组30天,初步定于2020年09月10日开工;上述时间以招标方通知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须为 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或分包方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分包,需提供分包合同协议)。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两项300MW及以上或燃煤耦合污泥发电机组的脱硝系统优化精准喷氨实时匹配控制改造工程业绩(提供业绩合同,业绩内容至少包含烟气分区测量与实时匹配喷氨控制技术),且至少有一项业绩稳态工况下净烟气NOx误差不超过4mg/Nm3(以第三方或用户出具的验收报告或性能证明为依据),分包业绩无效。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无。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20年4月27日9:00时起至2020年 5月6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