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东莞支队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东莞支队 | ||
行政区域 | 东莞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4月30日 16:35 |
3.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 供应商黑名单的或未处于处罚期内的。(以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 )、军队采购网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投标人须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本采购项目采购依法规避制度,以下情况的投标人不列入中标候选人名单:(1)凡是与采购人单位领导有亲属、朋友关系的投标人,原则上不得列入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人单位领导要及时报告并回避;(2)已被采购人单位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列入中标候选人名单(以采购人提供的官方文件为准);(3)近两年服务过采购人的供应商,不列入中标候选人名单。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30日 09:00 至 2020年05月1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2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21日 09:30 六、开标 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二期百安中心B座2105号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要求: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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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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