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国际事业 ,对中韩-炼油20152561自动烟尘(气)测试仪\便携式所需自动烟尘(气)测试仪\便携式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00519-3833-3963-B1 2.项目内容:中韩-炼油20152561自动烟尘(气)测试仪\便携式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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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自动烟尘(气)测试仪\便携式 O2:0-25% SO2:0-5700mg/m3 CO:0-5000mg/m3 NO:0-1300mg/m3 NO2:0-200mg/m3 1mg/m3 | 1.00 | 台 | 包1-自动烟尘(气)测试仪 | |||||
4.交货期和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卖方需书面承诺4.3.3和4.3.4条款要求。 2.提供使用本标的物进行样品分析的检验报告或检验图谱一份。 3.卖方应保证标的物配置满足本技术要求的精度、重复性、测量范围及分辨率等要求。所提供分析仪与本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应列出偏差表,负偏差报价无效。 4.提供标的物详细的技术规格及说明。 5.卖方提供的业绩证明必须是本次竞标同类型号标的物的业绩证明。 6.卖方提供的标的物应该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至少有1台石油化工行业连续运行1年及以上的应用业绩(中标通知书、销售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否则报价无效。 7.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0年5月6日8:00时至2020年5月15日12:00时 |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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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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