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制油分公司净化合成厂硫回收氨法脱硫改造EPC工程招标公告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煤制油净化合成厂硫回收尾气处理选用氨法脱硫工艺,由于前系统输入条件变化,计划对硫回收氨法脱硫单元进行改造。
(1)改造条件如下:
项目 |
原设计指标 |
改造后指标 |
烟气量 Nm3/h(标、湿、实际氧) |
75603*2 |
75603*2 |
烟气SO2浓度 mg/Nm3(标、湿、实际氧) |
15457 |
22000 |
出口SO2浓度 mg/Nm3(标、干、3%氧) |
≤100 |
≤90 |
出口颗粒物浓度 mg/Nm3(标、干、3%氧) |
≤20 |
≤10 |
出口氨逃逸 mg/Nm3(标、干、3%氧) |
≤10 |
≤8 |
副产硫酸铵溶液密度 g/cm3 |
1.14~1.18 |
1.14~1.18 |
副产硫酸铵溶液pH |
≤4 |
≤4 |
副产硫酸铵溶液氧化率 |
≥99% |
≥99% |
(2)改造内容主要为:1)新建一台水洗塔(材质为316L复合板),设置两层水洗,实现水洗段外置,强化水洗效果,增加除雾器提高除雾效率、减少氨逃逸和气溶胶。2)氨法脱硫系统原有一级循环泵、二级循环泵出口增加板式换热器,降低循环液温度,降低烟气平衡温度。3)原有两台氨法脱硫塔内部改造,原有水洗段改为喷淋层,新增一台大流量一级循环泵及集液器,提高吸收效率;浓缩段增加烟气分布器和冲洗喷淋。4)一台循环水槽加高后利旧使用,另一台循环水槽改造为缓冲槽使用。5)技改新增烟道材质与原烟道一致(材质为纯316L)。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计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对现有硫回收氨法脱硫单元进行改造,包括详细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等工作;配合完成单机调试、联动试车、投料试车;提供现场服务,对招标方的操作人员进行专项操作技术培训;配合招标方完成“三查四定”,负责“三查四定”问题整改;全过程参与性能考核及验收等工作,达到性能考核合格。工程监理由招标方另行委托,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本次招标具体工作如下:
(1)设计:①按照招标方提供的基础设计资料进行详细设计,负责第三方HAZOP审查并出具审查报告,出具施工图,编制竣工图;工程设计按照《化工工艺设计施工图内容和深度统一规定》(HG/T 20519.1-2009)标准。②招标方提供的基础设计中工程量仅作参考,建议投标方探勘现场,了解现场实际情况,认真核对工程量,按照招标方性能指标进一步优化设计,基于其工程经验估算出详细工程设计及安装所需的全部工程量,中标后投标方不得以不熟悉现场或基础设计由招标方提供等理由提出违约索赔。③因HAZOP审查意见引起的费用变化均包含在投标报价总价中。
(2)采购:完成项目所有设备、材料采购,采购方案须经招标方审核通过,采购的设备材料等必须满足国家规范及图纸要求。
(3)施工:①完成本工程的全部桩基工程、基础、道路、场坪、设备安装、管道焊接、防腐绝热、管道标识、国家规范中规定的常规检试验、单机试车工作。②负责拆除及修复改造工作涉及的地坪、塔内件等,负责电气仪表的保护性拆除及恢复。③负责原脱硫塔系统塔体、罐体的修复加强工作。
(4)工作界面:①蒸汽、脱盐水、仪表风、生产水、循环水、工艺气等接口由招标方指定,投标方负责接口后的所有工作。②电气:电源由招标方提供,投标方负责接口后的所有工作,负责本项目所涉及电气专业的设计、采购、安装、调试。③仪表:投标方负责本项目所涉及的仪表专业的设计、采购和施工、安装调试等所有工作。
2.3计划工期:4个月(计划开始日期:2020年6月10日)。
2.4项目地点:宁夏煤业煤制油分公司净化合成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或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4)施工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业绩要求:
独立承担过硫回收尾气氨法脱硫设计业绩或EPC工程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和业主签署与合同相对应的至少一项下列文件:业主证明、业主表扬信、竣工验收证明;上述文件内容须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名称、工作内容、合同金额、合同执行时间及单位名称)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用户证明不要求提供单位的级别,非法人的厂矿、车间均可)】。
【3】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建造师资格(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
(2)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
(3)施工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机电或建筑工程)资格(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
(4)安全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
(5)其他要求:上述人员均须为投标单位在册员工【提供投标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或养老保险查询页面或其他查询方式(时间要求为截止招标公告发布时间的上一年度内且满6个月)】。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组成、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牵头人及相关责任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4月30日 23时59分至2020年05月06日 17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