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50MW级超临界锅炉特殊消防及火灾报警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3X3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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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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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消防及火灾报警工程总承包 |
特殊消防及火灾报警工程总承包 |
1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特殊消防及火灾报警工程总承包】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4.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5.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不少于3个特殊消防和火灾报警工程合同业绩,其中须包含1个及以上火电机组的消防工程合同业绩(包括合同封面,承包范围,盖章页等主要内容)。
6.项目经理必须是与承包人签订有劳动合同的本单位职工,具有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资格, 并取得2年及以上的高级消防员或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是与承包人签订有劳动合同的本单位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应提供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执业(职业)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相关业绩证明等)的扫描件;应提供近1年连续12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7.投标人具备在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会计年度(2016年至2018年或2017年至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
9.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任何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事件。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次标段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公告时间:2020-05-11 10:52到2020-05-18 16: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5-11 10:52到2020-05-18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