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弄龙、里底水电站施工迹地恢复工程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已落实。本项目位于云南省维西县。招标范围为对澜沧江乌弄龙、里底水电站工程施工迹地开展植被恢复和绿化施工,施工内容包括部分场地修建截排水措施、覆土及绿化施工,开挖边坡植被恢复,渣场植被恢复及临时营地植被恢复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全线为1 个标段,采取统招分签方式,由发包人与中标人分别签订乌弄龙、里底两个合同。计划工期:总工期456 个日历天,2020 年07 月01 日至2021 年09 月30日(各部位施工完成并通过初验后进入管养期,管养期一年)。规模: 乌弄龙水电站99 万千瓦、里底42 万千瓦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乌弄龙、里底水电站施工迹地恢复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乌弄龙、里底水电站施工迹地恢复工程)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有效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须包含“园林”或“景观”或“绿化”或与上述类似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附相关证件复印件。
3.2.2 资格能力要求:/
3.2.3 业绩要求:①投标人2015 年1 月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1 项及以上绿化工程业绩,包括绿化施工、园林施工、景观施工、生态修复、植被恢复中任何一项即可(绿化工程合同金额在300 万元及以上),并附有效的合同证明材料(上述业绩 需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需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反映合同内容及日期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②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15 年1 月1 日至今担任过1 个及以上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业主出具文件或本单位任命文件等证明材料。
3.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 年05月16日09时00分到2020年05月22日17时00分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771570;
传 真:010-51957412
微信:18701298819 (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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