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一次装修(深化设计)建设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平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一次装修(深化设计)建设工程项目 已由平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审字【2017】71号、平发改审字【2018】103号 批准建设,平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以 平府办会函【2020】70号文核准采用EPC模式,建设单位为平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资才金为除省级资金0.24 亿元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为尽快实施该项目建设,经研究决定拟对该项目进行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本工程规划净用地面积为11766.77 ㎡,建筑占地面积 3899.47 ㎡。总建筑面积为 19033.97 ㎡ 。建筑层数 7 层,建筑高度 33.65 米; >本次净化工程(专业科室)设计包含各区域:综合楼一层消毒供应中心(供应室)和小手术、二层检验科和产房、三层儿童健康项目、六层手术部(包含手术室及办公区)、六层NICU 、大楼气体;本次设计包含上述科室区域内的净化区及非净化区。 >本次设计范围内容包含装饰装修、暖通、强电、弱电、给排水、医用气体。涉及区域内部消防、土建、结构不在本次设计范围内。空调净化系统配置根据区域的净化等级及区域功能选择相应的装饰材料及空调模式。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 >2.3工程 >2.4建设工期:2020 年12月31日前完成。 >2.5承包方式:采用 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最多由2 家企业组成,牵头人应为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 >(1)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1)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省外企业的 >(2)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 >(4)投标人开标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号)、《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精准施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采取若干暂行措施的通知》(梅市建函〔2020〕21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 (5)投标人应已具有在 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登记申请将不予受理;施工负责人须在单位企业信息登记人员数据中,且没有被锁定;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 站服务指南栏目。 >3.3投标人信誉要求: >(1)企业经济实力强,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强,社会信誉度高,有完善的人员和设备配置。 >(2)自2019年1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登记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的设计 >3.4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网上登记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年6月5日至2020年6月9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分至16: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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