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南通电厂 氨区重大危险源综合治理改造项目EPC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南通电厂;规模:2×350MW、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2.2项目概况: 南通电厂位于南通市西郊,属城市近郊电厂,厂区西侧约 1.0km为天生港镇,且南临长江天生港水道、临近民用水源地,液氨储存及运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燃煤电厂重大危险源(液氨罐区)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苏监能安全〔2019〕82号)要求, 南通电厂须将脱硝还原剂由液氨制氨工艺改为安全的尿素制氨工艺。
本工程含(包含但不限于):尿素存储、输送系统、尿素溶解、尿素溶液存储系统、尿素水解系统、减温减压加热蒸汽系统、废水系统、氨的计量系统、稀释风系统、氨空混合器、氨喷射系统、伴热系统、尿素溶解车间和水解车间等及相应配套的管道、电气、热控、土建、暖通、给排水、消防等。
2.3、本次招标范围为: 南通电厂氨区重大危险源综合治理改造项目EPC工程(包含但不限于)的勘测设计、施工图设计、土建和建筑工程、节能和环保建设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制造与供货、运输及储存、调试、试运行、消缺、性能试验、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与之相关的一切工作。包含后期运行及维护的培训、技术指导和售后服务。
2.4计划建设工期:公用区(尿素站)部分在12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起始日为: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40个日历天内完成单台机组施工和调试(起始日为:开工通知书下发之日,具体由发包人根据机组运行情况确定,不排除与公用区施工时间上有交叉)。如有变化,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决定。
2.5、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氨区重大危险源综合治理改造项目EPC工程的勘测设计、施工图设计、土建和建筑工程、节能和环保建设工程、设备制造与供货、运输及储存、安装、调试、试运行、消缺、性能试验、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与之相关的一切工作。包含后期运行及维护的培训、技术指导和售后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设计及施工资质。设计资质须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资质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3.2.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3.2.3投标人的提供的业绩必须是投标人自身的、与项目单位(电厂或其上级单位)直接签订的,不能以母公司、子公司、技术支持方或合作方代替。同一投标人只能采用尿素水解和尿素热解技术中的一种技术路线进行投标。
a.采用水解技术的投标人须提供至少2项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燃煤火力发电机组(非同一电厂)脱硝尿素水解制氨系统改造或新建工程EPC总承包、且已投运6个月及以上的业绩。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含合同封面页、反映承包范围和技术方案的页面、签字盖章页、业主或第三方出具投运证明等复印件;若提供的合同业绩中不能体现技术方案,需提供业主方出具的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b.采用热解技术的投标人须提供至少2项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燃煤火力发电机组(非同一电厂)脱硝尿素热解制氨系统改造或新建工程EPC总承包、且已投运6个月及以上的业绩,同时其中至少包含一项采用炉内烟气换热工艺。因招标人锅炉为上世纪末国外原装引进,且原厂家未提供完整技术资料,为保证炉内改造方案合理可行,投标人除满足上述业绩外,还需同时提供投标人与招标人锅炉厂家(巴威Babcock & Wilcox)签订的技术支持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含合同封面页、反映承包范围和技术方案的页面、签字盖章页、业主或第三方出具投运证明等复印件;若提供的合同业绩中不能体现技术方案,需提供业主方出具的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含税最高限价2883万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7月2日9:00起至2020年7月13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5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