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华能会理、宁南风电项目植被恢复治理工程,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四川省凉山州会理县、宁南县。计划工期:183天(根据实际以发包方通知为准)。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8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1年1月30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 会理、宁南风电项目植被恢复治理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 资格能力要求: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经理、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人员、现场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证书、职称;
3.2.3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年5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来,投标人应承担过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3.2.4 其他要求:
3.2.4.1.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应包含该标段内容)
3.2.4.2.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3.2.4.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4.5.本项目工程不允许转包和擅自分包。
3.2.4.6.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2.4.7.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7月3日9:00起至2020年7月10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