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63/16-CL-18)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昆明
一、招标条件
华电云南发电 所属发电企业物资采购项目镇雄公司、昆明公司2020-2021年度液氨打捆采购已审批,项目资金为项目资本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X3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63/16-CL-1801 | 镇雄公司、昆明公司2020-2021年度液氨打捆采购 | 1、镇雄公司2020-2021年度生产采购液氨3000吨。 2、昆明公司2020-2021年度生产采购液氨650吨 | 1000 |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权利和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担本项目货物供应的能力,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投标人应是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
2.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7-2019)至少1项2000吨或以上液氨销售业绩并提供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应能体现出2000吨或以上液氨销售业绩。
3.提供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和报表。
4.投标人是生产商的,必须具有《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液氨),《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液氨)或与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液氨)的运输公司签订的承运合同(须提供上述证件、合同和相应资质文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5.5. 投标人是经销商的,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液氨),《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液氨)或与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液氨)的运输公司签订的承运合同;投标人需提供与生产厂家签订的时间不少于1年的供货意向和生产厂家的相应资质文件(资质文件同第4条规定)和与运输公司签订的承运合同(须提供上述证件、合同和相应资质文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6.提供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报价人不得同时报价;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报价。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7-22 09:00到2020-07-30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7-22 09:00到2020-07-30 17:00。
请非会员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 (
九、 地 联 系 电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