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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机组脱硝系统出口烟气取样及氨逃逸测量装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0-08-03     浏览:1    
核心提示: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机组脱硝系统出口烟气取样及氨逃逸测量装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机组脱硝系统出口烟气取样及氨逃逸测量装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机组脱硝系统出口烟气取样及氨逃逸测量装置改造工程 招标人为 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机组脱硝系统出口烟气取样及氨逃逸测量装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机组脱硝系统出口烟气取样及氨逃逸测量装置改造工程 。

2.2建设地点:辽宁省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新联大街东1号 。

2.3招标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  。

2.4工期:此次改造项目投标方须在中标后,于2020年9月15日前供货至招标方现场进行开箱清点,现场施工时间要求控制在20天之内。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要求。

2.6承包方式:固定总价承包,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环保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 投标方需提供近三年(2017年01月01日起)至少3项火电厂氨逃逸监测装置供货或安装或调试的业绩合同;且同时提供近三年(2017年01月01日起)至少1项火电厂多点取样装置供货或安装或调试的业绩合同。(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影印件)。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无。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6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专项条款摘录表》 。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8月3日 9:00 时起至2020年8月10日 17:00 时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111570; 
传 真:010-51957412 
微信:18701298819 (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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