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北京正通1号应急车及配套设备更新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BJCG-A12ZB20090614),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招标范围: 北京正通1号应急车及配套设备更新
(1)本期采购内容包括:采购一辆应急通信车,要求加装供电系统、平衡支撑系统、天线升降系统、传输系统、基站设备(招标人提供)和天馈系统、防雷及接地保护系统等。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乙方应按招标人要求完成设计、车辆/箱体改装、全部软硬件系统(含甲供设备)的到货部署、安装调试,负责代缴车辆购置税、机动车交通责任强制保险、车辆上牌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责任。
1.2招标规模:本项目预算金额为320万元(含增值税)。
1.3 招标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完成之日起16个月。
1.4 时间要求
(1)项目竣工时间: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投标人购置集成项目所需全部设备且设备已全部到达投标人,具备项目集成条件;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内完成厂验与初验;
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6个月内完成试运行与最终验收。
(2)保修期:自终验证书签发次日起算为期24个月的整车(含所有设备)免费保修服务期限
1.5 质量要求:包括厂验、初验、试运行、终验验收合格
1.6 交货及实施
1.7 招标包划分及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8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320万元(含增值税)。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非法人组织且注册资本至少【1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如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的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
2.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的营业范围包括不限于特种车(或应急通信车或移动通信车或改装车)及汽车销售、贸易等相关字眼的本次招标类似范围。
(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中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民用改装车生产企业目录证明文件中的相关证明材料,以确保改装后车辆能正常上牌。需提供加盖公章的网络截图及查询网址。
(4)投标人须配合招标人进行保修期内的验车相关工作,并保证验车成功,如不成功则投标人须继续配合招标人直至验车成功。如未能验车成功则按照商务合同进行相关罚则。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投标人需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由投标方完成工作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要求,保证交付招标人包括牌照在内可上路行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合格产品。
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2年】【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文字性报告)及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投标人提供合并财务报表但未同时提供母公司报表的视为未提供,其投标将被否决。
备注:若公司成立不足两年,仅须提供最近1年的。
5.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签署的同类项目(通信车辆改造)合同,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500万元,其中还须至少含有【1】个不低于本项目采购金额的业绩合同;
注: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框架合同(须含框架订单)扫描件。有效业绩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付款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按合同或框架订单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按合同或框架合同数量计算;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6.
7. 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及发票承诺函:
(1)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已换发“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无需再额外提供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但须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或者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等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承诺根据招标人要求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9. 投标人之间的关系: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投标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
10.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法律法规要求: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 不得存在情形: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 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 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1: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9月16日至2020年9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00分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