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桥镇87.6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支架(二)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 资本金和项目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河北省黄骅市吕桥镇87.6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地点:河北省黄骅市吕桥镇境内
建设规模:渔光互补光伏发电工程,设计装机容量约 87.6MW
项目整体进度:计划2020年9月30日进场施工,2020年12月31日前机组并网发电并投入使用。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
标段名称 |
技术规格及数量 |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
文件价格 (元) |
4 |
|
支架(二) |
本标段容量约38.852MWp,最终以实际布置容量为准 |
交货地点:项目施工现场采购方指定地点、交货期:计划2020年10月20日 |
3000 |
注: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二卷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4 |
支架二 |
(一)基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在近3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且近1 年内在系统项目中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 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投标人必须经营状况良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但同一企业集团母公司不得与其所属子公司在同一标段投标; 7.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存在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失信行为且处于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期限内的( 服务-查询-信用查询)。 (二)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本招标设备/材料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经营实力。 2、财务要求: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能够提供近三年经社会或政府审计的财务报表,且无重大问题。 3、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五年内同类设备至少两个项目两年及以上的成功运行业绩并无不良投诉。并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 4、信誉要求:近三年质量回访记录良好;银行资信状况良好。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09月14日至2020年09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