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3年电力技术监督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水电总装机容量2186.58万千瓦,风电总装机容量31.9万千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3年电力技术监督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具有电力设施承装(修、试)许可资质承试类一级证书。
3.2.2投标人具备电源工程类甲级调试单位资格。
3.2.3投标人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2.4投标人具备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3.2.5 投标人必须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3.2.6 投标人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具有8项及以上单机容量为350MW及以上的水电厂技术监督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2.7 投标人具有1项及以上风电场技术监督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2.8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09月22日09:00起至2020年09月28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1500元/标段,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