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光伏及风力、水力、火力发电厂设备检测辅助技术服务外委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为招标人承接的光伏及风力、水力、火力发电厂设备检测项目中非核心、非关键技术工作外包,涉及光伏及风力、水力、火力发电厂设备等试验检测辅助技术服务。本项目地址是华能所属电厂。
2.4招标范围:
光伏及风力、水力、火力发电厂设备检测辅助技术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 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资格能力要求:
(1)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人民币。
(2)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2.3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不少于10个技术服务项目业绩,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含首页、能反映合同内容页、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0 年 10 月19 日9:00起至 2020年10月26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