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竞标公告(公开竞标)
竞标编号: POWERCHINA-0108004/030-20252
一、竞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 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铁路公司盾构 蓄电池电瓶机车电池改造项目,改造设备计划使用项目工程款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 是世界五百强企业——中国电力建设集团公司旗下的骨干企业,拥有国家“三特级”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是建筑行业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涉及国内水利电力、国际、国内基础设施、铁路、投资等五大业务板块,是建筑行业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中国水电八局 铁路公司(以下简称“铁路公司”)属中国水电八局 二级子企。
盾构 项目主要位于深圳、长沙、南京、福州、佛山等城市区域,主要建设内容为盾构隧道掘进(盾构进出场、盾构下井组装调试、始发、掘进、到达、盾构机吊出),盾构隧道总长度约37.16756公里。区间隧道最大坡度约为35‰,最小平面曲线半径约为250m。
2、竞标范围:本次竞标项目为 2 台中车兰州机车 生产的 XK-45 型铅酸电瓶机车、6台湘潭牵引机车厂 生产的XK-45-9/540P 型铅酸电瓶机车改造为磷酸铁锂锂电池供电系统,改造内容为:铅酸电池更换为磷酸铁锂电池,电路系统改装,配置充电桩及充电线、调整配重以及调试等,改造后实现不需采购人有任何投入机车即可实现现场充电并满足运输施工需要。
3、改造数量
序号 | 改造设备 名称 | 改造设备规格 型号 | 原设备品牌 | 单位 | 数量 | 使用项目 | 备注 |
1 | 电瓶机车 | XK-45 | 中车 兰州 | 台 | 2 | 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土建施工A4 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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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电瓶机车 | XK-45-9/540P | 湘潭牵引车 | 台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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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上表中数量为估算量(仅供参考),实际改造数量与竞标数量可能有差异,最终改造数量以该项目工程实际需求为准,竞标响应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提出单价调整或其它任何经济补偿要求。
(2)电瓶机车完成电池改造更换后要求机车牵引力、机车重量、尺寸、运行续航能力等主要性能参数与原电瓶机车相当(原电瓶机车参数(具体的尺寸规格以现场实际测量为准)详见附件)。
(3)本次电瓶机车改造采用固定价结算,数量按竞标响应清单进行验收。
(4)电瓶机车改造完成后应在改造现场进行试运行验收,并满足规范要求。
(5)改造后电瓶机车正式投入运行,改造方应安排专人进行技术指导及相关的技术培训。
(6)本次电瓶机车改造竞标项目采购方仅提供现场改造场地、改造所需的临水、临电以及改造所需的吊装设备(其它改造所需要相关工器具、材料等均有竞标响应人承担)。
4、本次竞标不允许竞标响应人拆包响应。
5、竞标响应人中标后,不允许拆包、转包、违法分包。
6、交货时间:分期分批次交货,首批次(2台套)交货时间为2020年11月20日(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计划交货时间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7、交货 (实际供货地点可能与计划交货地点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8、质量要求:见“第七章? 技术规范”。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必须是依法登记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具有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的报告。
2、竞标响应人须电瓶机车制造企业或拥有拟用于本竞标活动改造设备锂电池的产权,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近三年(2018年至今)同类产品的销售、购买或类似改造业绩,并提供近三年同类产品的销售、购买或铅酸蓄电池电瓶机车改造为锂电池电瓶机车相应业绩,并有相关证明材料(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财务状况要求:有近三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量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5、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活动。
6、竞标响应人不存在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竞标活动的情形。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的方法对竞标响应人的资格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