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现货交易管理、结算管理、需求侧管理子系统设计开发技术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018年已启动了营销管理信息系统(一期)试点建设工作,系统已建成并覆盖 、4家区域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包括集团营销管控、中长期营销客户管理、交易管理、辅助决策支持、结算管理、互联网应用等内容。本项目在营销管理信息系统(一期)试点建设成果的基础上,进行现货环境下的交易管理、需求侧管理、结算管理的设计、开发工作。
本项目的招标组织范围为:集团与下属4家区域公司及其下属单位(至少包括4区域公司、94个基层电厂、6家能销公司);工作范围包括:集团与区域公司子系统的需求分析、设计、功能重构、系统开发、测试、培训和技术支持工作,和对应现货试点省份交易中心的接口工作;系统功能范围为现货环境下的交易管理、需求侧管理、结算管理;本项目成果与试点成果一起形成 统一的业务模板。
本项目建设及运维期间,各省交易规则会不停变化;本项目的系统功能、接口应根据各省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完善、优化,本内容全部包含在本招标项目工作范围内。
本项目建设及运维期间, 营销管理变革,进行业务逻辑、管理流程、业务范围的调整,本项目的系统功能实现应根据 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完善、优化,本内容全部包含在本招标项目工作范围内。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现货交易管理、结算管理、需求侧管理子系统设计开发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3.2.2 资格能力要求:为防止同业竞争和核心交易数据泄露,投标人及投标人的母公司及下属公司或子公司不得投资售电公司、不得经营售电业务、不得运营售电云业务;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4 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提供1个国有大型电力企业营销、交易、结算相关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委派的顾问必须有2年以上电力营销系统开发、实施、运维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合同、人员社保证明等)。
3.2.5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23日9:00起至2020年10月28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8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