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直管企业项目2021年度硫酸打捆采购(标段一)招标公告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简介:本次招标为公司直属直管企业 2021 年度循环水处理、树脂再生等方面使用的硫酸,涉及高井热电厂(以下简称“高井热电厂”)、天津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盘山发电公司”)、河北丰润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丰 润热电公司”)、河北唐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唐山热电公司”)、河北迁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迁安热电公司”)、河北唐山北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北郊热电公司”)6 个企业。由统一组织招标,各需求单位分别签订采购合同。
1.2 物资名称:硫酸。
品质要求:产品的检验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企业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技术部分。
合同期限: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预估需求量:2950 吨,此数量为上述 6 个企业年计划量,根据生产实际情况会有所变化,最终需求量以企业生产实际需要为准,招标人不做最低和最高使用量承诺。
授标原则:本次招标为标段一,包含北京、天津、唐山三个地理区域,设置一名中标人。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2.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2 投标人资质和业绩要求:
2.2.1 若投标人为生产商,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1) 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本公司运输的应提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含本次采购标的物);若运输采取租赁的应提供在有效期的租赁合同及运输公司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含本次采购标的物);
(3) 近三年硫酸供货业绩不少于 1 个,并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
2.2.2 若投标人为经销商,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1) 所代理的生产商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 本公司运输的应提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含本次采购标的物);若运输采取租赁的应提供在有效期的租赁合同及运输公司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含本次采购标的物);
(4) 近三年硫酸供货业绩不少于 1 个,并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
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应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应答;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应答。
2.4 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方式: 登录凭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