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莱芜发电有限公司中水、废水药品框架协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莱芜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莱芜发电有限公司中水、废水药品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莱芜发电有限公司
2.2 规模: 莱芜发电有限公司2*330MW、2*1000MW机组中水系统使用消石灰、聚合硫酸铁;废水系统使用聚合氯化铝、柠檬酸,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及时供货。
2.3 标段划分: 莱芜发电有限公司中水、废水药品框架协议采购
2.4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年度消耗消石灰2600吨、聚合硫酸铁1400吨、聚合氯化铝30000千克、柠檬酸600袋(25公斤/袋),根据单价以实际用量结算。详见技术规范书
2.5 交货地点: 莱芜发电有限公司
2.6交货期:1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1项火力发电厂中水系统、废水系统相关药品供货业绩(要求随投标文件提供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够证明业绩规格、参数的页面等);
3.2.2资质等级要求:无;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2月2日9时00分起至2020年12月7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