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 杭州市 投递电动自行车采购项目,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
2、项目编号:ZJPOST-HW-20010;
3、项目概述:本项目采购为完善中国邮政集团 杭州市 投递用电动二轮自行车更新,满足中国邮政集团 杭州市 投递电动二轮自行车的日常生产需求,现采购一批出厂原装合格电动二轮自行车(带原装电池);
4、招标内容:
(1)本项目共计2个合同包,每个包1个品类,预估总采购额164.5万元(含税)。
合同包号 |
物资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 |
报价要求(按计量单位计算的单价) |
计量单位 |
个性化LOGO印制 |
采购期 |
税率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数量(辆)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量(万元) |
合同包一 |
电动自行车(含锂电池48V20A) |
产品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锂电池规格电压48V,电流20A。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要求 |
报价≤3100元/辆 |
辆 |
车身喷涂邮政专用标志 |
1年 |
13% |
500 |
155 |
合同包二 |
电动自行车(电摩)(含铅酸电池60V30A) |
产品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铅酸电池规格电压60V,电流30A。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要求 |
报价≤4750元/辆 |
辆 |
20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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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520 |
16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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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具体采购金额以实际发生量为准,采购人不做承诺。 |
(2)质保期限:应当不低于国家三包规定要求;
(3)供货期限:接到采购人交货通知后,供应商应在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本项目根据采购人需求,需进行分批供货。)
(4)配送
(5)个性化印制:车身喷涂邮政专用标志;
(6)样品图片:提供车辆彩色样品图片(整车外观三视图(主视图、侧视图、俯视图)、主要部件图片并备注对应详细技术参数);
(7)报价:合同总价包括货物设备的设计、制作安装、价款、所必须配备的附件、电源线及辅材、途中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上牌、税费、人工费、管理费、规费、利润、质保期服务费、检测验收费以及完成本项目的其它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5、质量及服务标准: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 ,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若投标产品商标已注册,制造商必须提供品牌商标注册证明,代理商必须提供产品销售授权证明;
3、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标产品的销售资质;
5、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对列入我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其对本项目进行应答;
7、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0年12月3日至2020年12月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12月23日9时00分—10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3日10时00分;
3、投标文件
(7)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3日10时00分;
2、开标
八、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额:合同包一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合同包二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
2、递交形式: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缴纳;
3、须由投标主体从其基本账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招标人账户(缴款备注:ZJPOST-HW-20010-投标人名称-合同包号-投标保证金)。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 浙江省 纪委办公室。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5日24时止)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邮政集团 浙江省 监督部门投诉,投诉
十、
法人授权的 ,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若投标产品商标已注册,制造商必须提供品牌商标注册证明,代理商必须提供产品销售授权证明;
3、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标产品的销售资质;
5、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对列入我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其对本项目进行应答;
7、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0年12月3日至2020年12月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12月23日9时00分—10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3日10时00分;
3、投标文件
(7)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3日10时00分;
2、开标
八、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额:合同包一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合同包二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
2、递交形式: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缴纳;
3、须由投标主体从其基本账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招标人账户(缴款备注:ZJPOST-HW-20010-投标人名称-合同包号-投标保证金)。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 浙江省 纪委办公室。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5日24时止)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邮政集团 浙江省 监督部门投诉,投诉
十、
招标人账户:
户 名:中国邮政集团 浙江省
账 号:1202021719900818028
邮 编:310000
电子
2020年12月3日
附件: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项目编号 |
ZJPOST-HW-2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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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国邮政集团 杭州市 投递电动自行车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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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招标文件单位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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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发票抬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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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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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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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设备制造商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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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招标文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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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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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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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购买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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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