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承担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条件的参评人前来参与。
竞争性谈判内容: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拟选择专业的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委托对股份公司及部分重要相关方的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
合格的应答人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中对合格应答人的要求,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资产评估师资格并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应答人公章);
4) 应答人须具有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评估资质、房地产评估资质、土地评估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应答人公章);
5) 应答人自2015年1月1日至竞争性谈判截止日止,须具有至少1个已完成的对用于香港上市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披露的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服务证明的资产评估业绩(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尾页,项目范围和内容,合同年限,项目起止时间,双方签字页,各页需加盖应答人公章,如所提供的合同无法体现以上内容,需提供用户证明文件证明以上内容并加盖用户公章);
6) 应答人须提供2019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报告,复印件加盖应答人公章);
7) 应答人须提供税款所属时间为2019年7月至2020年11月期间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应答人公章);
8) 本项目不接受应答人在过去三年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况:
a)因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受到行政处罚的;
b)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纳税信用级别评定为D级的;
c)纳入工商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应答人须提供加斧章的承诺函,承诺其不存在上述情况。一经发现与承诺事实不符,取消中选资格并加入股份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五年内不再予以录用;
9) 对进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目录、不诚信供应商目录的或以往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成交后,由于成交方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应答人,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应答;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1) 应答人的应答不符合法律、法规或竞谈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20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