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20年营销域个性化数据应用建设及数据资产集成(用电 澄清函(一) 0002200000077248CQ001号 致各投标 为落实国家《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对“广东2020年营销域个性化数据应用建设及数据资产集成(用电 1.招标文件增加以下内容: 根据国家《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要求,经预判为需要向国家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的产品或服务(主要指:核心网络设备、高性能计算机和服务器、大容量存储设备、大型数据库和应用软件、网络安全设备、云计算服务,以及其他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有重要影响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中标候选人/中标人有义务配合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所需申报材料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的3个工作日内提供,并不得利用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便利条件非法获取用户数据、非法控制和操纵用户设备,无正当理由不得中断产品供应或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产品和服务通过网络安全审查后方可确定中标人,未通过网络安全审查的取消中标资格。凡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视作承诺上述事项,中标候选人/中标人产品和服务因没有通过网络安全审查而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与后果;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因未履行网络安全审查义务(包括不配合审查、故意隐瞒、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等)而造成招标人直接或间接损失的,招标人保留追究责任权利。 2.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有效期由“120 天”改为“180天”。 3.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2020年12月29日9:00; 请各投标单位按澄清函内容执行! 特此函达!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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