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 务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化工建筑垃圾处置框架协议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406952,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简称新疆公司,以下同)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甘泉堡工业区。每年产生大约20000吨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主要有:混泥土、残土、墙砖、地砖等。
本项目为新疆化工有限公司建筑垃圾处置。
2.2招标范围:
负责新疆化工有限公司建筑垃圾进行清理、运输和处置;
2.3 服务地点:新疆化工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祥华街2889号)。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并开始执行之日起三年。
2.5付款方式:无预付款,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处置甲方厂内建筑垃圾,甲方每季度的首月结算上季度的服务费用。
支付形式:转账支票或银行电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具有自备运输车辆的,需提供运输车辆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需提供委托协议,实际承运单位须具有运输车辆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需提供与地方政府批复的建筑垃圾处置文件或与具有地方政府部门颁发的《城市建筑垃圾核准证》单位签订合作协议(需提供相关资料:1、合作协议关键页扫描件;2合作单位的批复性文件或核准证书)。
4)投标人近2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1项及以上建筑垃圾处置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或合同甲方或第三方权威机构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的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12月15日 09时00分至2020年12月21日 18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项目 联系人:刘静 13681557910
微信:花开花落13681557910
传真:010-51957412
邮箱:2070897976@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
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