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沧港镇凰山高铁安置小区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寿县沧港镇人民政府凰山村高铁集中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汉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汉发改投[2020]203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寿县沧港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汉寿县高铁征拆专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ZYTS-ZB2021-006
备案编号:ZJZB-HS-2021-001
2.2 项目
2.3 建设
2.4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0440.52平方米(合约15.66亩),总建筑面积7566平方米。安置约131人,37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挖淤泥、填土方、桩基础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给水排水工程、亮化工程、电力工程等。项目总投资概算为710万元。咨询电话18811547188
2.5 工期要求: 180天(设计周期:30天,施工周期:150天);
2.6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工程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8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等全部内容(具体以实际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准)。
2.9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承担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
3.4 拟任本
3.5 本次招标接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根据湘建监督〔2018〕244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采用投标承诺形式,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以投标承诺形式承诺按法律法规履行投标义务。
6. 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21年 2 月22日9时~2021年 2 月 26 日17:00时止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