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运输服务内容:按照伊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与新疆伊犁犁能煤炭有限公司签订的长期燃煤供应协议,本次招标后确定的燃煤运输承运单位将负责伊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21年度燃煤汽车运输任务,2021年度计划运输量暂定70万吨(燃煤60万吨及碳质泥岩10万吨),实际运输量以伊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下达的月度燃煤及碳质泥岩运输计划为准。提煤点在皮里青露天煤矿矿坑内,卸煤点在伊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储煤场内指定地点,运距约32公里,装车由皮里青露天煤矿负责。投标单位需勘查核实皮里青露天煤矿装车条件和电厂卸煤条件,根据实际情况考虑运输路线、车辆周转、调度等方案。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运输任务及要求。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合同形式及服务期:签订固定综合运输单价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结算方式:结算量以招标方过磅数量为准,承运方每月按照对账单及合同单价开具税率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
5.最高投标限价单价:23元/吨(含税)。
6.报价方式:总价。投标人须根据预估运量“70万吨(燃煤60万吨及碳质泥岩10万吨)”计算综合单价,再根据综合单价和预估运量计算投标总价。
即:投标总价=综合单价x预估运量(70万吨)。
注:综合单价不得超投标限价,否则投标会被否决。
7.合同签订:单价合同,根据实际运量结算。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自有荷载标准30吨级重型半挂牵引车或荷载标准30吨级重型自卸半挂车,且两者数量之和不少于40辆(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车辆所有人为投标法人单位或法定代表人姓名的为自有车辆)。
4.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车辆行驶证正副本证明材料及所属地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出具的盖有公章的车辆明细表。
5.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至今)具有燃煤运输服务合同业绩(提供合同证明,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②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资质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即投标人资质是否符合招标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评标时确定),资料递交通过、并成功购买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
③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资质”、“业绩”等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清晰的原件扫描件或清晰的复印件。)
④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存在关于“资格要求”的不响应,将会被做否决投标处理。
⑤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提供的证明性资料错误、资料不齐全或虚假材料,将视为无效证明。
⑥该项目公示时将会公示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具体车牌号,以便社会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将会被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根据相关管理规定惩罚(如:不予以退款保证金或禁止参与投标等措施)。
三、资料递交和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意向资料递交流程:
1)投标人必须注册成为会员;
2)投标意向资料递交及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4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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