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景洪电厂大坝下游坝面检修项目【重新招标】,招标人为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景洪水电厂,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景洪电厂大坝下游坝面检修项目【重新招标】进行重新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景洪电厂大坝下游坝面检修【重新招标】。
2.2建设地点: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洪电站。
2.3招标范围:对电站大坝4-6号坝段和14~19号坝段下游坝面渗漏水、外观进行处理。主要内容为:脚手架及施工吊篮搭设,坝面基面打磨、渗漏水引排及化学灌浆处理、清水漆施工。
2.4工期:计划工期12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固定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
2.7资金来源: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②具有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 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 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 1 个及以上装机容量1000WM及以上 水电站大坝坝面渗漏水引排或补强加固 项目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专业),并提供证书复印件;②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和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①财务状况:企业近3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②投标方应具有良好的履约信誉,投标方正在履约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得影响到本项目按时完成。投标人近5年在其它工程无履行合同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询价报价、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③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采购方(含华能集团、澜沧江公司)供应商黑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从2021年04月06日09:00起至2021年04月12日17:00止(北京时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5 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