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 海拉尔热电厂伊敏电厂长距离供热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呼伦贝尔安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海拉尔热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海拉尔热电厂伊敏电厂长距离供热工程市区侧钢管和管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海拉尔热电厂伊敏电厂长距离供热工程市区侧钢管和管件采购
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海拉尔热电厂伊敏电厂长距离供热工程市区侧钢管和管件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管道生产企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A级资质,旧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A级资质。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不少于3项管道供货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且至少有1项合同中包含管径不小于DN1200的管道。上述业绩应具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能够反映与上述业绩要求相关的供货内容的页面、合同签章页,内容不能准确反映管道规格的视为无效合同)。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只接受厂家投标,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4月6日09时00分到2021年4月11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费: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