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金沟河红山水库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650000390100177500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金沟河红山水库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招标 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4月29日00时00分00秒---2021年05月03日23时59分59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0日11时0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20日11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开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项目规模: 水库总库容 5344 万立方米,正常蓄水位 887 米,相应库容4737万立方米,死水位853米,死库容701万立方米,电站装机容量为 8 兆瓦。工程为Ⅲ等中型,主要由大坝、溢洪道、导流兼泄洪冲沙洞、引水发电洞、电站厂房等组成。大坝建筑等级为 2 级,泄水建筑物和引水发电系统建筑等级为 3 级,电站厂房、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建筑等级为4级。抗震烈度为8度,大坝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其他建筑物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大坝设计洪水标准为 100 年一遇,校核洪水位标准 为2000 年一遇;电站厂房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其他永久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E6500003901001775003001
标段(包)
招标范围: 水土保持监测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按照本项目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相关的设计文件要求,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 (2)根据监测资料及时分析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状况和防治效果,提出水土保持防治措施的优化建议;协调水土保持工程与主体工程建设进度;及时发现重大水土流失危害隐患并提出防治对策建议。 (3)按要求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及总结报告(报告满足国家及行业的相关规范)。 (4)提供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技术依据和公众监督基础信息,参与各阶段水土保持工程验收等工作。 (5)编制监测方案,开展监测与分析,编制监测验收报告,根据监测结果协助招标人完成整改工作,取得验收鉴定书,完成验收备案以及有关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前的其他配合协助的工作。 (6)每季度检查水土保持设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及建议。 (7)对施工质量、投资使用和管护责任落实情况提出意见及建议。 (8)评价防治水土流失效果。 (9)编制水土保持实施方案工作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等各专题评估报告及总评估报告、结论。 (10)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招标人要求等,完成与本工程水土保持相关的其它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1 投标人应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近五年承担过1项中型及以上水利枢纽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服务工作,并提供相应合同等证明材料。 2.
3.投标其他条件:3.1 投标人近 5 年具有中型及以上水利枢纽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业绩。 3.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未被纳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中的市场主体信息作为评标时查验市场主体投标文件的唯一依据,不再接收任何潜在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信息作为评标依据(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各市场主体须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1年04月29日到 2021年05月03日 2. 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疆 网(zwfw.xinjiang.gov.cn/TPBidder/)上传完成。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 网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 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