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藏水电站水土保持及迹地恢复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县境内 一、招标条件 四川水洛河新藏水电站新藏水电站水土保持及迹地恢复工程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项目法人自有资本金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四川凉山水洛河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186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新藏水电站水土保持及迹地恢复工程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8.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建造师资质证书,并具有3年及以上土地整治、河道治理或者迹地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应有2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安全工程师应具备省级以上安全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并担任过2年及以上的类似项目安全工程师,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须提供一年社保缴纳证明。 9.自2016年以来,独立承建过2个及以上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提供其合同复印件或工程验收证明。 10.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审查过的有关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 11.已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本项目(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4-28 16:33到2021-05-08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4-28 16:33到2021-05-08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