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山东公司费县发电 公务车辆运行服务(三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费县发电 公务车辆运行服务(三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603269,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国家能源费县发电 (以下简称费县公司)为燃煤火力发电厂,一期工程安装两台1050MW国产超临界汽轮发电机组。厂址位于山东省临沂市费县境内,费县县城西北方向约8km处,在曹车庄、王家庄、八龙桥庄及永胜庄之间。
为给费县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提供安全、优质的行车服务,同时合理规避劳务用工风险,有效控制车辆运营成本,结合费县公司自身情况, 拟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公务车辆运行服务提供单位。
投标人需配备8名机动车驾驶人员,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件。持有A1驾驶证(驾龄6年及以上)2人,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驾龄3年及以上)6人。要求为招标人12台公务车辆提供驾驶服务,其中5座车辆9台,7座车辆1台,9座车辆1台,14座车辆1台。
国家能源费县发电 公务车辆运行服务项目具体包括:公务车辆驾驶服务、车辆保洁、安全检查及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采用的标段(包)划分:投标人要依据相关的现行国家及行业各种规范、标准进行。作业规范、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15年交通规则最新规定》、《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
2.2其他:合同签订后叁年(2021年X月X日起至2024年X月X日),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承担过至少2个公务车辆运行服务的合同业绩,并提供符合本采购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包含主要合同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
【5】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持有A1驾驶证(驾龄6年及以上)2人,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驾龄3年及以上)6人。其中值班公务车辆驾驶员(至少1人)保证24小时备勤值班。公务车辆驾驶员年龄均不超过45周岁并具备符合所驾车型的驾驶证。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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