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宁华物产公司所属项目2021年度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框架采购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包含2个项目:
南京宁华物产有限公司所属项目中,江山汇金项目位于南京鼓楼区燕江路201号,员工食堂位于负一层,食堂供应早午餐,每餐约300人用餐。
麒麟项目位于南京玄武区沧园路1号, 紫金睿谷内,员工食堂位于1号楼负一层,有食堂、宴会、自助餐厅、超市等配套、为系统内员工提供每日工作餐、招待餐、自助餐、小商品卤菜面点外卖等服务。食堂供应一日三餐,早午餐约350人用餐,晚餐约100人用餐。
2.2服务范围: 宁华物产公司所属项目2021年度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框架采购项目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自服务期限一年。
2.4本项目分为4个标段:
标段1:2021年度食堂食材(肉类、禽类)定点配送框架采购(标段一);
标段2:2021年度食堂食材(蔬菜、水果)定点配送框架采购(标段二);
标段3:2021年度食堂食材(水产、冻品)定点配送框架采购(标段三);
标段4:2021年度食堂食材(粮油、调料)定点配送框架采购(标段四)。
注: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四个标段的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营业执照需具有食品供应范围,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清晰扫描件)
3.2.2必须有自己独立经营实体或门店,应具备一定的仓储能力(提供门店、仓库现场照片,门店及仓库的租赁证明或产权证清晰扫描件);
3.2.3须有正规的供货渠道,须提供近一年的(2020年4月-2021年3月)供货来源单位的具体信息,并注明为原厂直供或经销商供货,经销商供货的须注明经销商与原厂的关系,(供货来源说明、委托销售协议书复印件或产品授权书清晰扫描件、供货来源方的的营业执照清晰扫描件)。
3.2.4具备自有专业配送团队:需提供至少两名服务人员(提供服务人员劳动合同、健康证、身份证扫描件)
3.2.5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提供3项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年度累计供货金额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食堂、星级酒店类单位食材供应服务业绩(业绩合同复印件,若合同不能体现金额的,则需提供匹配的结算发票,如提供的资料不能体现上述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3.2.6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年6月8日9时00分到2021年6月16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费:1000元/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