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21-2023年法律服务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02200000081114)
广东2021-2023年法律服务项目(二次招标)(招标编号:0002200000081114),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 (二) 本部服务标的 标包 序号 服务类别 最高限价 报价费率 权重 备注 1 常年法律顾问 55万元/年 A1= 30% 3 法律意见书 0.3万元/份 A3= 10% 5 案件代理费率 90% B1= 30% 综合费率:K_____=A1*30%+A2*20%+A3*10%+A4*10%+B1*30% 1.2 序号2-20各地市 服务标的 标包 序号 服务类别 最高限价 报价费率 权重 备注 1 常年法律顾问 万元/年 A1= 40% 2 法律意见书 万元/份 A2= 10% 3 案件代理费率 90% B1= 50% 综合费率:K_____=A1*40%+A2*10%+B1*50% 备注:此处作为通用报价明细模板供参考,各标包最高限价存在差异,各标包具体最高限价金额详见“(一)标的物清单及分包情况”。 2.各标的最终中标费率为所有中标人针对每项服务报价的平均费率,请投标人知悉并在接受相关条件情况下参与投标。 3、各标的需求单位分别与中标机构签订框架服务合同。其中: 3.1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按年计价,结算价为常法年度最高限价*中标费率,每半年结算一次。如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含坐班服务)服务期限不满或超过1年的,按实际提供服务时间折算计价。对于常年法律顾问中的普法服务,各标的需求单位可根据“(一)标的物清单及分包情况”列明的普法费用金额,在合同中进一步细化普法服务内容和具体费用,并按实际提供服务内容结算。 3.2法律意见书服务费按份计价,每半年结算一次,结算价为:中标单价*期内完成数量。 3.3案件代理服务费按宗计价,按宗结算或每半年结算。案件代理费包括一审、二审、执行阶段的所有费用(律所代理同一案件审判程序后,执行案件不再另行收费)。单个案件结算费用=依据《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粤价〔2006〕298号)计算的诉讼代理费*中标费率。 3.4案件特别计价和结算规则。对于电费催收案件、因同一事由引发的2个以上系列案件、标的需求单位认为涉案金额虚高的案件等,中标人实际结算价格须在中标价格内再次进行下浮,具体下浮比例由标的需求单位与中标服务机构另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标的需求单位可以另行选聘案件代理律所,请投标人知悉并在接受相关条件情况下参与投标。 3.5对于重大、疑难法律案件,各标的需求单位如认为需要另行选聘案件代理律所的,可按有关规定另行履行采购程序。 (八)服务评价 按照专业性、确定性、独立性、利益一致性、及时性等五个维度(各20分,满分100分),各标的服务需求单位经办人员在每项服务结束后及时对服务机构进行评价。其中,专业性是指法律服务质量高,提交服务成果全面、准确;确定性是指针对委托事项开展深入调查研判,作出确定性结论;独立性是指开展服务事项不受委托人或其他相关方影响,独立发表法律意见;利益一致性是指最大限度维护委托人权益,与委托人不存在利益冲突;及时性是指按照委托人时限要求提交服务成果。 服务评价结果将应用于调整业务量分配,服务机构出现两次评分低于70分的,标的单位可对其后续业务量予以适当调减。服务评价结果还将应用于公司系统内以后年度法律服务项目招标评标活动。请投标人知悉并在接受相关条件情况下参与投标。 法律服务机构服务评价记录表 填表 序 号 事项 名称 服务 类型 律所 名称 经办 律师 办理 日期 评价结果 专业性 (20分) 确定性 (20分) 独立性 (20分) 利益一致性 (20分) 及时性 (20分) 总分 评价人 评分说明 (九)项目概述: 广东 2021-2023年法律服务框架招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通用资格: (1)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 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