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示范项目煤气重整工程辅助系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张宣高科氢能源开发和利用工程示范项目-煤气重整工程辅助系统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宣钢公司转型升级整体规划,建设煤气重整系统,本工程为煤气重整系统的辅助配套工程。
2.2建设地点:宣钢公司东厂区。
2.3招标范围:张宣高科氢能源开发和利用工程示范项目-煤气重整工程辅助系统EPC总承包,承包内容包括:为煤气重整项目配套相应的供料系统、环境除尘、燃气加压系统、电讯监控系统等。
以上工程内容的初步设计(含安全设施专篇、职业卫生专篇、消防专篇、环保专篇等)、施工图设计(含非标件设计)、三通一平(含地下管线、障碍物等处理)、生产切改、地基处理设计、土建工程(含桩基及其它地基处理、桩基检测)、冬季施工、联合试运转、特种设备检验、设备成套供货(含机、电、液、仪设备、运输及保险、现场卸车及保管)、设备安装、钢结构和各种管线制安、材料供货、建筑安装工程、系统调试、性能试验、单体试车、联动试车、热负荷试车、保产、达产、服务、竣工验收办证、消防、职工培训、服务等全过程的一切工作内容以及缺陷修复、在质量保证期内的工程质量保证,保修义务等。
2.4工期:2021年10月31日前完工并具备运行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冶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开标日),投标人须具有至少1个物料输送能力120t/h以上的总承包或物料输送设计业绩(1.投标文件中合同复印件应能体现合同承包范围、项目类型、签字时间等关键合同要素;2.如提供的是联合体业绩,在联合体分工中至少负责设计工作或施工工作,如合同中不能体现分工,需提供该项目的联合体协议;3.所有业绩证明资料投标文件中附清晰可辨的复印件)。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仅考核牵头人的财务状况)应提供本单位2020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报告审计意见页、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三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内容齐全的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若资信证明声明复印无效的,则应提供原件,否则视为无效;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证书、安全生产(B级)考核证书及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近半年的社保证明;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设计或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应当签订共同投标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对标段范围内的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技术服务总负责。联合体牵头单位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26日—2021年7月2日(北京时间,下同)自行获取招标文件。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111570;
传 真:010-51957412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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