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2021年度粉煤灰销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四川能源江油电厂2021年度粉煤灰销售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四川能源有限公司江油发电厂,项目单位为:四川能源有限公司江油发电厂,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四川能源江油电厂粉煤灰销售
2.1.2招标范围:四川能源有限公司江油发电厂现有2台330MW机组,生产粉煤灰约12.5 万吨(按发电利用 小时测算),其中粗灰约为5 万吨,I级灰约为7.5 万吨。
国能江油热电有限公司现有2台30万机组,生产粉煤灰约为20 万吨,(按发电利用小时测算),其中粗灰约为9.6 万吨,I级灰约为 10.4万吨。
本项目共划分4个标段,具体为:
I标段:国能江油发电厂#31、#32机组粗灰( 预计量 5万吨)。
II标段:国能江油发电厂#31、#32机组I级灰( 预计量 7.5万吨)。
III标段:国能江油热电有限公司#33、#34机组粗灰(预计量9.6 万吨)。
IV标段:国能江油热电有限公司#33、#34机组I级灰(预计量10.4 万吨)。
2.1.3销售时间:
I标段:从 2021年 9 月 2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
II标段:从 2021年 8月 15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
III标段:从 2021年 8 月 15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其中约有产量20%从9月2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IV标段:从 2021年 8 月 15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条件书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具有5万吨及以上发电企业粉煤灰销售业绩(提供发电企业粉煤灰购销合同文本及销售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1)具有粉煤灰灌装车辆运输车,并提供本公司(或法人代表)名下车辆行驶证和登记证复印件,或长期租用合同(租用合同日期至2022年12月30日及以后),提供合同复印件和车辆行驶证、登记证复印件。总共运输车辆不少于15辆;
(2)具有粉煤灰储存能力2万吨及以上,且储存设施距离江油市方圆200公里及以内,提供自建或租赁的粉粒料储存设施的证明材料(自建储存设施地址;租赁合同复印件、场地照片等);
(3)粉煤灰粗灰(I标段、III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粉煤灰加工能力,年加工能力10万吨以上,提供粉煤灰粗灰加工设备型号、规格以及购买证明(购买合同)或粉煤灰加工企业租赁承包合同。粉煤灰加工能力根据加工设备的型号和规格进行计算,提供计算过程和计算方式。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7-1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7-19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