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台电厂向长春市东部区域供热项目(含供热能力提升改造)造价咨询服务招标人为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九台电厂向长春市东部区域供热项目(含供热能力提升改造)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吉林发电有限公司
2.2招标范围:咨询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按委托人要求编制项目管理概算。(如上级需要)
2.协助委托人审查合同文本,并参加商务合同谈判,必要时提出书面咨询意见,重点对价格构成及可能存在的造价管理风险进行分析。
3.负责全过程工程结算并编制结算报告(含竣工结算报告);定期提供咨询成果,实现过程结算。处理合同争议、合同索赔等结算问题。
4. 分阶段提供咨询成果及总结,包括但不限于:结算报告、变更索赔处理典型案例,或其他咨询成果。
5.定期进行合同执行情况分析,分阶段提交工程结算与工程概算的对比分析报告。
6.开展全过程技经业务咨询:对委托人提出的关于定额、预规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负责解答,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有关计价和造价控制方面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解决办法,并提供相应的测算和分析资料。
7.配合委托人开展造价对标(行业标准)指标的统计、汇总和分析工作。
8.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协助委托人建立本工程的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台账、合同管理及付款管理等内容。
9.配合审计工作,负责协助委托人完成国家审计署、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或分公司内部审计对工程的竣工审计工作。
10.负责进行甲供材的审核及结算核销。
11.负责工程竣工决算的编制。
12.服从委托人的派遣。
咨询服务质量及要求:
1.符合国家和行业对清单计价及施工图预算编制质量要求。
2.咨询项目一次合格率达98%以上。
3.工程量核算准确率达97%以上。
4.质量事故率为零。
5. 咨询业务应满足委托人进度要求。
详见技术规范。
2.3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开始提供造价咨询服务,至完成招标人规定的造价咨询全部服务时间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无。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6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为准)承担并完成3项及以上类似工程造价服务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应提供合同首页、合同签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的页面、能够反映承包范围或内容的页面或成果文件有承包范围内容的页面)。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造价工程师资质,具有造价咨询经验,参加过类似造价服务工作,必须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需提供至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投标单位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少于6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8月17日09时00分起至2021年08月22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