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目 项目编号:ZS-QCJC-H-2021-3002 2.内容及分包情况 标包编号 工程项目名称 采购 方式 数量 技术规格、数量、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工期 ZS-QCJC-H-2021-3002/01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点(芳园酒店)外立面拆除项目施工 竞争性磋商 1 主楼及裙房的外立面拆除工程,包括玻璃幕墙的拆除,外立面拆除至基层墙体等 409236.00 45日历天 ZS-QCJC-H-2021-3002/02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点(芳园酒店)外立面拆除项目监理 竞争性谈判 1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点(芳园酒店)外立面拆除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 40500.00 45日历天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点(芳园酒店)外立面拆除项目施工(ZS-QCJC-H-2021-3002/0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有效营业执照;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4)须具备完成相应采购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5)未被信用中国网(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中国 ( /)、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无行贿犯罪记录; (6)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 (7)项目经理须是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 (8)本标包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点(芳园酒店)外立面拆除项目监理(ZS-QCJC-H-2021-3002/0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有效营业执照;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4)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5)未被信用中国网(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中国 ( /)、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无行贿犯罪记录; (6)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7)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8)本标包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时间: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9月6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时,14:00-17:00时,逾期不再受理。 2、获取 3、 4、售价:每标包500元。 5、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点(芳园酒店)外立面拆除项目施工(ZS-QCJC-H-2021-3002/01)报名人须携带以下资料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的营业执照; (4)供应商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及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5)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参加政府采购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7)供应商近年内(2018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声明。 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1套并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不予接受。 注:供应商磋商时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3个月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和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缴款书或银行扣税凭证为准,个人所得税除外,无纳税提供零申报证明)。 6、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点(芳园酒店)外立面拆除项目监理(ZS-QCJC-H-2021-3002/02)报名人须携带以下资料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的营业执照; (4)供应商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资质证书; (5)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6)参加政府采购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7)供应商近年内(2018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声明。 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1套并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不予接受。 注:供应商谈判时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3个月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和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缴款书或银行扣税凭证为准,个人所得税除外,无纳税提供零申报证明)。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谈判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9月14日上午9:30分; 2、递交 3、磋商、谈判时间:2021年9月14日上午9:30分; 4、磋商、谈判 5.特别说明 (1)在采购活动期间,参会人员需持有绿色“健康码”方可正常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对于来自中高风险重点疫情地区人员、国外人员(包括国外返回人员)、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须满足隔离观察期满且解除隔离的要求并出具解除隔离证明方可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具体执行项目所在地实时疫情防控要求。 (2)会议期间要求所有参会人员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五、 备注: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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