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台山电厂3、4号机直流系统升级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505841,招标人为 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包括采购台山电厂3、4号机直流系统共2套设备,包含物资、旧设备拆除、新设备安装、调试、技术培训等现场服务和售后服务。
2.1.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备货,接到甲方通知后7天供货到现场,所供设备一次性到货。
2.1.3交货地点:广东省台山市铜鼓湾台山电厂物资仓库。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1份DC110V/DC220V直流电源系统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设备名称型号、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当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9-0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9-09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