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1.FXJY.ZB.114-1
一、招标条件
彰武县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提升改造项目已经由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备案。以彰发改审批发【2020】136号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彰武县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
2.工程规模:本标段合同估算价:3200.00万元,现状垃圾填埋区雨污分流,对现状填埋区未填埋区域边坡防渗层破损处进行修补,现状垃圾场新建渗沥液处理系统规模100t/d。质量要求:合格,设计、采购、施工满足现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210101TP002012320001001 |
彰武县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
本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441 |
4.工期要求:2021年10月16日开工至2022年12月31日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下列(1)至(3)资格: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或者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或者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含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2.项目经理资格:取得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设计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资格。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在满足法律法规规定以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应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间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协议中须确认一家成员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活动,并对整个项目总负责。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3)联合体以牵头人的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 (4)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与其他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其他要求:(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2)信用中国、信用辽宁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3)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4)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20.00万元 2.开标时间:2021年10月8日09:00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 4.递交
5.开标方式:现场纸质开标 6.开标说明: 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将密封好的纸质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送达规定的地点参加开标会议。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1年9月9日08时00分至2021年9月15日17时00分 2.领取 六、其他说明 1.本标段招标编号2021.FXJY.ZB.11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09:00,将投标文件递交到阜新市 202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七、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