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同达通信技术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 徐州市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 徐州市 出口处理场地(徐工及国际互换局)过渡期邮件处理外包服务项目的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项目
1、 招标编号:JSXZCG20210910
2、 项目概述:
2.1、外包环节:供应商承担采购方出口邮件的全流程、全环节业务处理外包服务(包含且不完全包含以下内容:生产现场管理、邮件接卸、邮件卸车分流、三段码标号、扫描贴签、邮件粗分、邮件供包及集包封发、邮件分拣及总包封发、扫描装车、码车、信息接发处理、邮件安检、场内邮件驳运及各处理场地之间的邮件盘驳、内部邮件交接、问题件及异型件处理、业务量统计、车辆调度、班结班清、生产现场空邮件容器整理,及生产现场环境卫生保洁等辅助工作及特殊时期的特殊规定或要求等),能够按照时限、质量和效率完成作业任务。
2.2、外包起止时间:
1)国际互换局场地:为工艺建设完成交付使用之日起(预计为2021年10月25日,不承诺,以采购方通知为准)到2022年2月28日。
2)徐工场地:在过渡期间初步拟定使用时间自2021年10月12日开始,按照实际生产情况要求相关外包业务转场时止,预计为2021年11月30日止,不承诺,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2.3、本项目采购总预算人民币776.862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3、 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资格的单位,营业范围须包括本项目所需服务内容。(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 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 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
4) 投标人需提供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5) 投标人自2018年9月1日以来具有快递行业内部邮件处理外包服务项目成功案例。(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1份)
6) 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9月1日至今)(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相关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8)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9)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8年9月1日至今)参与江苏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包含但不限于:与邮政有纠纷等不良合作的、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等。(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0) 投标人在徐州市区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即投标人须在徐州市内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如若开标前未在徐州市内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需书面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根据招标人要求,在徐州市内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
11) 投标人须承诺:对于过渡期两个场地的班次安排由采购方根据实际业务量提前安排,投标人无条件执行。(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2)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为采购人提供服务的人员中固定人员的比例不低于70%,除非征得采购方许可,投标人更换外包人员在同一班次不得超过总人数的20%。(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注:1、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5、 招标文件的
7、 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
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仪式。(如受疫情影响则另行通知)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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