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二级电站生态机组建设(生态放水系统部分)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古田溪二级水电站位于古田县境内,为引水式电站,枢纽工程由拦河大坝、引水隧洞、调压井、高压管道、厂房和升压站等组成,大坝主坝为混凝土平板坝,最大坝高43.5m,总库容0.18856亿m3,为日调节水库,装机容量130M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3.58亿kWh,设备年利用小时数3346h。古田溪二级水电站设计水头103m,引水式电站,厂坝区间河道减脱水段长度8.90km,原电站拦河设施没有设置生态流量泄水设施。
二级生态机组建设第一阶段的生态放水系统建设工程,包括引水隧洞开挖、厂房基础建设、厂房边坡开挖、进厂道路修建、厂房尾水出口回水渠道建设,以及蝶阀、流量计、偏心半球、调流阀等生态放水监控系统设备的安装,泄水阀室布置等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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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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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溪二级电站生态机组建设(生态放水系统部分)EPC总承包 |
古田溪二级电站生态机组建设(生态放水系统部分)EPC总承包 |
1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古田溪二级电站生态机组建设(生态放水系统部分)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水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水力发电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建筑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8.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证书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证书的。
9.业绩要求:近5年(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及以上含隧洞施工水利水电工程业绩1项及以上(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应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合同范围、合同标的金额等要素)。
10.财务要求:提供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9-30 14:33到2021-10-12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9-30 14:33到2021-10-12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