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能源灵台县一期10万千瓦光伏农业复合发电项目
EPC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NZB-SLNH-D20211-0191)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被批准,招标人为山东能源集团内蒙古盛鲁能化 ,项目业主为山东能源集团灵台盛鲁新能源 ,系招标人的全资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项目资金20%来自资本金、80%为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需与项目业主签订总承包合同。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
2.2项目规模:总规划装机容量为100MW(直流侧装机:138. 37824WMp)
2.3招标范围:包括100MW并网光伏工程(含5MW/10MWh储能、送出线路工程)工程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调试、试运行、试验、验收,直至交付生产,以及在缺陷责任期内的消缺工作,并按照合同工期要求和合同规定的标准进行移交。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计划工期: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首批50%以上形象进度,于2022年4月30日全容量并网。详细工期见下表:
内容 | 时间节点 |
初步设计(含1:500地形图测量) | 合同签订后5工作日 |
施工图设计 | 初设审查完成后20天 |
光伏区土建完成时间 | 2021年11月30日 |
发电设备开始安装时间 | 2021年11月10日 |
倒送电时间 | 2021年12月15日 |
首批发电时间 | 2021年12月31日 |
全容量并网时间 | 2022年04月30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近 5 年须具有 3个及以上国内 50MWp 光伏工程的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等);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担任1个及以上50MWp 级及以上光伏工程的工作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类证明材料及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等,包含项目经理社保缴纳记录);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 被列入禁止合作名单范围内的(包括被列入黑名单、停止采购和停止授标名单的);
3.7.2 对于施工和服务采购,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或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的(查询网址为:https://)注册账号(客服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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