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C区200WM工程风力发电机组、附属设备(含塔筒)采购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甘肃玉门麻黄滩第一风电场C区200MW工程由甘肃玉门汇能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场址位于酒泉地区玉门市东北约32km处的戈壁滩地,东经40°33′00″~40°37°22″,北纬97°17′18″~97°20′36″之间,占地约36km2,规划装机容量为200MW。场址区海拔高度在1420m~1540m之间,场地开阔,地势平坦。风电场东北高西南低,地面高程自东北1550.0m向西南降至1410.0m,坡度约1%左右,场势开阔,地形起伏不大。风电场西侧为七墩滩第一风电场C区,南侧为麻黄滩第一风电场B区场址,风电场南侧有兰新铁路及G312国道通过,交通条件较为便利。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单台3.6MW及以上,叶轮直径168m及以上,轮毂高度100m及以上的智能型风力发电机组、附属设备(含塔筒)的设计、制造、调试。项目总装机容量不小于200MW,(且允许偏差不大于1台单机容量)。每台智能型风力发电机组应具有完整的设计、型式认证和先进技术包括不限于: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风轮叶片、齿轮箱(如有)、发电机、变流器、控制器和轴承等关键零部件,须按照《风力发电机组合格认证规则及程序》(GB/Z 25458-2010)进行型式认证,认证工作由国家认证认可主管部门批准的认证机构进行。包含但不限于、远程中央监控系统、远程监测终端、能量管理系统、风电机组现地监控系统、机组有功无功调节系统、高低电压穿越、一次调频调压系统、二次安全防护系统及其他安全、状态检测系统以及投标人所具备的最新、智能化先进的技术设备或控制策略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供货范围
甘肃玉门麻黄滩第一风电场C区200MW工程风力发电机组、附属设备(含塔筒)采购项目包含:风力发电机组、附属设备(含塔筒)及附件采购等。
单机容量为3.6MW及以上,叶轮直径168m及以上,轮毂高度100m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总容量为200MW)及配套塔筒设备和配套服务,按合同要求完成各项目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发运及交货、现场开箱检查、安装指导、调试、现场试验、并网检测、试运行、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运行人员的培训及质保期内的维修和保养。
配套风力发电机组塔筒、风机基础设计、预应力锚栓组合件、法兰、塔筒上段与机舱连接传统法兰、塔筒内结构件及连接螺栓采购、机舱至塔底电源柜、塔底控制柜等电缆、光缆、桥架等电气设备;塔筒设备运输服务及保险;备品备件(连接螺栓要求按单台机组提供总量上增加2%,少于1个时按1个提供);技术资料及相应配套服务(包含预应力锚栓现场安装指导、产品送第三方检测、取得相关报告等)。
2.4交货地点及方式
甘肃玉门麻黄滩第一风电场C区200MW工程施工现场各指定机位点,交货方式为车板交货。
2.5计划交货时间
本项目计划交货时间为2022年3月15日前锚栓到货,2021年4月15日前首批1/3机组(含塔筒)到货,2022年5月15日前第二批次1/3机组到货,2022年6月15日前第三批次1/3机组到货。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承担民事责任的风机制造企业。
3.2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1月-投标截止日)陆上单机容量3.0MW及以上,且累计不少于200MW的订单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合同须体现供货数量及合同签订时间);
3.5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8-2020)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标段的投标;
3.7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 2021 年10月12日 18 时 00 分至2021年10月17日18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登陆下载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