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氨改尿素制氨改造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惠来电厂)位于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东端南海靖海湾岸边,距靖海镇和惠来县城分别为2km和25km。一期工程的1、2号2×600MW机组和3、4号机组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均已经投产。
(二)招标范围:土建工程施工采用包工包料总价包干方式施工,施工范围内所有建筑材料和辅助材料均由承包方负责采购。本次施工范围为《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反渗透海水淡化系统改造EPC工程》配套的土建工程,位于厂区西南侧现有海水淡化区域,面积约36m×23m,总占地面积约800㎡,统一规划布置产品水箱、一体化加药间、一体化控制室电控间、地下水池、气浮系统、多介质过滤器及水泵等设备基础和配套排水系统、防雷接地、硬化、照明等内容。
详细范围如下:地基处理、土方换填、一体化设备基础、产水池基础、多介质过滤器基础、罗茨风机基础1、罗茨风机基础2、水泵基础、设备间基础、排水沟,电缆沟,管道支墩、地面硬化,照明,防雷接地,绿化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并以其为准。
(三)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所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并交付安装。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并以其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企业,并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要求: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已在投标人企业注册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B证,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相应网站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项目经理为投标企业的在职职工(提供至少一年社保证明资料),项目经理在本项目建设期内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任何职务(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函)。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18年至今)至少具有1项类似土建项目合同业绩。并提供施工合同、验收等证明材料才为有效业绩。
(5)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近3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生产事故。
(7)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的,或者曾经被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且仍在处罚期内(或未被移出名单)的,其投标均无效。
(8)投标人主要负责人(法人、股东、总经理)为靖海发电公司员工、或与靖电公司高管人员或中层管理存在亲属或特定关系人的单位不得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料文件是准确的、真实的、符合客观事实的且不存在虚假成份,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日期为2021年10月12日;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三条资格要求者请按以下程序办理招标文件获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