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江镇南屏小区改造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变更霞浦县沙江镇南屏小区改造配套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霞发改审批【2021】5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霞浦县沙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自筹、专项补助和上级补助,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 对镇区主干道进行道路改造,涉及街道长度849.7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沿街道路人行道拓宽改造、地下电网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和小区周边绿化工程。;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1)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2)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10.4.3三级资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3000万元,属中型规模;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2554675元,其中暂列金额380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100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 质量要求:达到符合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无。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闽建[2017]6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闽建筑[2019]22号规定,具有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不能担任本项目的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或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提交,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11月23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将予以拒收。 8.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