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实行电子招投标)
项目编号 |
皖E0-18-2021-1022 |
项目名称 |
马鞍山经开区科创园及红星中学周边地块配套项目(EPC总承包) |
项目审批、核准或 备案机关名称 |
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马开管技[2021]127号、马开管技[2021] 128号、马开管技[2021] 129号) |
项目统一代码 |
2020-340562-77-03-024217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人 |
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 |
招标代理机构 |
马鞍山市兴马建设工程项目咨询 |
资金来源 |
√政府投资 □其他投资 |
建设地点 |
1、科创园配套停车场及开闭所工程:湖东南路与黄山路交叉口西南角。 2、虬塘河及掩山河水系整治提升工程: 虬塘河起点自江东大道,终点至前进泵站,掩山河北起双创园北端的规划道路,途径黄山路、银塘路,东至虬塘河。 3、前进泵站建设工程:位于虬塘河水系与采石河堤岸交汇处。 |
建设规模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以下三个子项目: 1、科创园配套停车场及开闭所工程:总用地面积约为 6621 平方米,新建停车位 147个(均预留新能源充电条件),建筑总面积约 163 平方米,设区域开闭所、公共厕所、管理用房等公共管理设施及相关景观绿化。 2、虬塘河及掩山河水系整治提升工程:虬塘河水系全长约1.82公里,起点自江东大道,终点至前进泵站,汇水面积6.44km2,设计流量53.02m3/s,主河道水系呈南北走向,河道红线范围内面积约18万?O,其中两侧景观绿地面积约10万?O。掩山河水系全长约1.3公里,北起双创园北端的规划道路,途径黄山路、银塘路,东至虬塘河,汇水面积1.5km2,设计流量16.41m3/s,河道红线范围面积约6.5万?O,两侧景观面积约3.5万?O。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河道清淤及岸边护坡、两侧景观绿化提升、掩山河科创园段人行桥一座、掩山河红星中学段箱涵一处等配套设施。 3、前进泵站建设工程:项目位于虬塘河水系与采石河堤岸交汇处,总用地面积约为9666.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176?O,排涝范围为大金山北排区,排涝面积6.44km2,设计流量30m3/s,总装机功率2130kW,为Ⅲ级中型泵站。主要建筑物有引渠、进水闸、前池、泵房(含副厂房)、压力水箱、穿堤箱涵、消力池、出水池、防洪闸、管理用房、消防检修通道、绿化等。 包括以上三个项目外电线路及接入(含双电源)、外接自来水引入。 |
工期 |
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施工图审查完成后3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合计总工期390日历天(图纸审查工期不在上述工期内)。 |
招标范围 |
完成本项目批复的初步设计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图审,以及合同约定的设备、材料采购及工程施工等工程总承包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6589.37万元。 其中: 1、科创园配套停车场及开闭所工程: 1268.23万元; 2、虬塘河及掩山河水系整治提升工程: 8779.58万元; 3、前进泵站建设工程: 6541.56万元。 |
标段划分 |
1个标段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同时符合以下设计和施工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或②要求: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a和b资质: a、【建筑行业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b、【水利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灌溉排涝)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要求: ①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②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和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注册。 (2)设计部分
注: ①
②水利工程相关专业指“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等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 ③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指“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 (3)施工部分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部分
3、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 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公布的信息为准)。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部分
(2)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部分
6、业绩要求: / 。 7、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递交的,必须从其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9、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全部标段投标。 10、已从马鞍山市 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
资料下载 |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8日17时30分,进入马鞍山市 网(网
2、招标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 |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由投标人自行登录进入“马鞍山市 网”进行网上提疑,如有必要,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网上答疑澄清的方式予以解答,投标人在系统中自行下载,具体操作详见系统操作手册。 |
投标文件递交 |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11月24日9时00分。 2、需要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投标文件递交 4、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受理。 |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
详见《马鞍山网上招投标系统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及网上投标操作手册》 网 |
开 标 |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电子保函(银行、保险、担保等)、纸质银行保函形式(有关电子保函、纸质银行保函的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应内容)和网银、电汇、转账形式;若采用网银、电汇、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选择以下一家银行进行缴费: 账户1 户 名:马鞍山市 开户行:中国银行马鞍山市政广场支行 账 号:175251051871 账户2 户 名:马鞍山市
账 号:34050165860800000613-192181 账户3 户 名:马鞍山市
账 号:1306021338000443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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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根据《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 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马公管办〔2020〕10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采取投标人远程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
地
邮
编:243000 联 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