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新奥燃气 既有管道燃气民用户安装安全装置工程(EPC)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YHBG202101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新奥燃气 既有管道燃气民用户安装安全装置工程由保定市行政审批局以保行审投备字(2021)015号核准建设,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3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之前完工。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采购及安装、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2.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
3.2.4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城镇燃气工程)执业资格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2.5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2.6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3.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将该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的成员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
(4)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
(5)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7)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8)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9)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10)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注:
1、投标人需先在河北省 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未注册登记的主体单位,请按照“河北省 平台(网
2、投标文件中涉及相关证书、证件、证明、报告书等招标文件规定开评标现场提供原件的资料均不再要求现场提供原件,以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为评审依据,各投标人应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河北省 平台中市场主体在企业资质、法人、业绩、企业基本账户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投标确认前及时对河北省 平台中主体信息进行修改更新,并选择审核地点,携带证明材料进行修改确认,否则视为无效变更。投标确认后至交易项目结束前,限制修改企业名称、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如特殊原因造成信息变化的,及时向河北省 提交证明资料,未及时变更或资料无效从而影响响应的,责任自负。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25日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将予以拒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6.发布公告媒体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