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汤原县抗联文化广场项目”已由汤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汤发改【2021】80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汤原县城乡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汤原县建设市场管理办公室,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 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 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 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 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 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